第708章 格勒尼玛大人(1 / 2)

他虽然已经在这吃了有小半年的时间。

可每次都要感慨这么一回。

一开始桌上其他的人还会附和几句,可现在他们早就习惯了,该吃饭就吃饭,不用搭理这么一个矫情的人。

但是今天,他矫情的有些不太一样,在感慨这么一声,把肉吞进了肚子里去后,他叹了口气:“可以后再想吃到,怕就是难了。”

这一桌子的人一愣,立马就觉得饭菜不香了起来。

“你怎么说这种丧气话。”一个人端着碗也不是,放下碗也不是,恶狠狠地瞪过去,不满地开口。

“你们难道没听说那个消息吗?”这人又夹了一块肉,虽然他让满桌的兴致都郁郁了起来,可他自己没受什么影响。

一个人沉默了片刻后,放下碗筷:“你是说…长安有商人开始接触我们这边人的事?”

“不止。”这人摇头,“昨天我收着个信,长安那边有人从凤巢那订购了两台纺织机。”

他们这些在益州开工厂的,厂子里用的机器,都是花了大价钱,从凤巢那边买过来的,当然…不买也行。

那就得忍受效率远远不如购买了纺织机的困境。

甚至…织出来的布,可能都回不了本。

“他们终于要出手了?”饭桌上,有一个人自嘲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其他人咻得把目光转了过去。

“你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

“你是预料到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杂七杂八的言语,但表达的意思都差不多,就是他为什么好像对这件事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那人深吸了口气,舔了舔嘴唇:“你们都知道格勒尼玛吧?”

其他人表情严肃起来,点了点头。

这是一位吐蕃人。

他的名字翻译成汉话,就是“一个出生在日曜日的吉祥美妙的人”。

七曜记日法,是现在大唐通用的一种划分时间的记日法,像是武珝就和这些异邦商贾说过,雇佣人至少要做五休二。

但这种记日法并不是尹煊拿出来的,而是大唐本就有的东西。

七曜记日法是从周朝时就诞生出的东西,和后世有些不太一样,现在的大唐里,木曜日是一周的起始,也就是周四是一周的开端。

格勒尼玛在这些异邦商贾中,算是一位传奇人物了。

倒卖玻璃的事,就是他起的头。

靠着这个东西,他和大唐的一些勋贵有了些联系,虽然是效走狗之劳,可大部分异国商贾想要做大唐勋贵的走狗都还没那个资格。

原本他也是回不去吐蕃的。

毕竟玻璃那事,把吐蕃给坑成了那样。

可近些年,大唐在军事上的建树,让吐蕃乖巧了起来,格勒尼玛也就能大大方方地回到吐蕃,甚至还成了吐蕃王室的座上宾客。

现在更是成了吐蕃最大的商贾。

是他们这些异邦商贾人眼中的一块标杆,几乎所有异国商贾都想成为这样的人物。

“我有幸和他一起吃过饭。”那人接着说了下去,“当时喝了些酒水,他就同我说过,别一门心思扎在大唐的市场上。”

“他说,正阳公人虽然友善,可这些重要的东西,是不可能放给我们这些异邦人吃的。”

那人的话还没说完。

一个人就没忍住插了句话:“这…他是在劝我们放弃吗?”

“可我记得,他不是收购蚕茧最凶的一批人?”

说着,他顿了下,讥讽起来:“堂堂吐蕃最大的商贾,现在面对大唐的一些平民百姓,都恨不得给他们当儿子、做孙子。”

商贾就算再没地位,也不能自贱到这种程度吧。

“除了益州,扬州那边的事他也没少操心,一口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