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九十九(1 / 2)

过去

龙门郊区

贫民窟—市区结合部

她静谧地坐在院子里,手中编织着一件已有雏形的小小毛衣,一身黑紫交加的长裙,还有那头粉白柔顺的长发,显得她和这片灰黑暗淡的土地有些格格不入。

就和鼠王的朋友们夸赞的那样,她像个——不对,她就是贫民窟中独一无二的公主殿下,在遍地饿殍的贫民窟中焕发着明珠般的耀眼光芒。

林雨霞的注意力全然集中在手中的针线与毛衣之上,她丝毫没有感觉到,坐在她身旁,那个农妇打扮的中年妇女已经目不转睛地看了她半分钟有余。

“唔婶婶”

“织得好漂亮啊,雨霞。”妇女沙哑低沉的声音里透露着别样的溺爱,慈祥温和的眼光中满是欣喜与期待,却又带着些许惶恐和悲哀,她摇摇头,微微笑道,“想不到呢,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真快啊。”

“快到您又要当妈妈了。”林雨霞很少对别人笑,在枫彬语的印象里,这只粉色的下水道生物自小就喜欢板着个脸,不给任何人好颜色看,当然,除了她财大气粗的童年玩伴——诗怀雅小姐。

对于林雨霞来说,在她阅历尚浅的生活时光中,面前的女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扮演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母亲。

所以,在她的眼里,坐在她身边的妮琪女士总有股深沉的厚重感,林雨霞切身体会着妮琪给予自己的那股感情,名为“母爱”的真挚情感,弥补了她童年时期塌陷的那半边天空,即使两人之间没有一点点的血缘关系。

“哎,这世界就是悲喜参半啊。”

“您又要想那些悲伤的事情了。”林雨霞假做斥责道,“流产可不是你的错,老妈妈,更何况,你马上就要有第二个孩子了。”

“我第一次喂你的时候,流产还不到半个月哩。”

“我知道,我知道,你已经跟我讲过很多次了,从拉莫斯叔叔和我爸以前在龙门的英勇过往,到后来你们在这里安家落户,我每次来这儿一回,你就要跟我讲上好几个小时。”

“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雨霞,这么多年了,我和你拉莫斯叔叔从来没像现在这样享过几年的清福,你可不知道,那个时候的龙门究竟有多乱。”林雨霞知道自己多说无益,也就应付了事地把妮琪的回忆当做了耳边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毕竟,这些属于父辈们的陈年往事,她的耳朵早就听得起茧子了,“那个时候,你父亲,你魏叔叔,还有拉莫斯这个死老头哪能在龙门站得住脚跟啊?你出生那天,你父亲抱着你一股脑地跑到我家门口,那天晚上还下着大雨,鼠王啊浑身是血,他脱下长衣把你给包了起来,哎,浑身都是血啊,那段日子真的太艰苦了,光是想想都让人觉得伤心。”

“那就不想了,再去回味这些让人不堪回首的东西,一点好处都没有。”

“你这丫头真是不让人省心。”妮琪只是摸了摸高高挺起的肚子,苦涩地对着林雨霞笑了又笑,“你还小,不过也快了。”

“快了”

“快要到子承父业的时候了。”女人若有所思地望着龙门上空那一片灰黑阴沉的云朵,“话说回来,你们这一代是挺富足的,富足到不愁吃喝,用不着像我们以前那样风餐露宿,只是啊,雨霞,可千万别忘了。”

“你今天是怎么了,老妈妈”林雨霞停下手中的活,“您和拉莫斯叔叔对于我林雨霞,还有整个林家的恩情,林家没齿难忘。”

“我不是这个意思,傻丫头,我总是在想,假如我的第一个孩子还活在这世上,她会不会和你一样聪明伶俐。你母亲也走得早,她和魏彦吾,枫家老爷,还有周槿榆都是同一代人啊,可现在……”

“我一直都是你的孩子,妮琪婶婶。”面对养母的疯言疯语,林雨霞能唯一够做的,也只有看看手中为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