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死后住金山陵园还是落叶归根?(1 / 4)

王直本质上是个日子人,和大多数人一样,在其位,谋其职,干好自己的活儿,不被陛下找麻烦。

像大多数的翰林一样,王直先入了文渊阁,起草诏书,被授予了修撰,最后进侍读学士,质史籍疑义。

永乐二年中了进士,一直到正统三年,整整三十四年,他就这么一直混天度日,得过且过,有琅琊王氏的支持,他的日子从来不难过。

正统三年,王直修《明宣宗实录》,才正式做了礼部侍郎,但主要工作依旧是侍读学士。

自从到了礼部,当时的礼部尚书胡濙,就开始分派给王直一些具体的部政事物,王直做的不够好,但也不算差。

正统八年,王直接替了郭璡的班,当了吏部尚书。

王直先后和杨士奇、王振发生了一些小摩擦。

杨士奇,是宣德、正统年间的朝堂执牛耳者。

李贤也曾经和杨士奇发生了点小摩擦。

李贤宣德八年进士及第,去河津考察治理蝗灾,杨士奇要见他,李贤一句我很忙打发杨士奇。

因为当时河津蝗灾闹得真的很凶,李贤忙得脑子都要裂了,当然没空。

王直也和杨士奇发生了点摩擦。

杨稷不法,具体而言,就是在杨士奇在江西吉安府老家,仗势行恶,手上有数十条的人命官司。

《我的父亲是杨士奇》

王直就是督办此案。

王直也是江西人,按朝堂的规矩,乡党应当留情。

当时杨士奇还不知道儿子的案子案发了,回老家扫墓。

王直思前想后,就抓在京的杨稷,国法和乡党之间,王直选择了国法。

本来王直打算赶紧查补清楚,办成铁案,但是杨士奇又回来了,杨士奇大怒,王直被从礼部扔到了吏部去。

但是终究是国法无情,杨稷毕竟手中数十条人命官司,最终被皇帝判斩,杨士奇因此致仕。

王直做了吏部尚书之后,稽戾王将神器假手于人,朝堂变得更加光怪陆离。

王直、于谦、赵新等人,经常弹劾王振独揽朝政,擅作威福,王振就让户部侍郎奈亨构陷王直。

这件案子闹到了三法司会审的地步,最终奈亨被斩首,王直被判流放,赵新、曹义等人被判罚俸,才算是了结。

王直最后被私宥了。

土木堡这个小小的城堡,若非发生了大战,可能没有人会记住这个名字。

正统十四年,这个小小的营堡,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土木堡变乱发生仓猝,留守京师的朝臣屡呈奏议,纷纷称王直为首。

但王直认为自己不如于谦,所以每件事都多加谦逊,极力推举于谦,甘心居于其下,本人则只是镇静持重、抚慰群臣罢了。

王直知道自己担不住事儿,他一辈子都在做日子人,哪个京师混了三十四年的翰林,混了那么久,才到礼部侍郎的位置?

王直又没有出京任推官、巡抚,一直在京师,而且多有活动,爬的这么慢,完全是他的性子,本质上就是个日子人。

日子人的特点就是没啥大的企图心,不希望改变,因为改变代表着他这种老官僚利益受损,一个成熟稳定的朝堂,跟符合日子人的心态。

但是土木堡之变来了,他不变也得变,大明都这个样子了,再混下去,皇帝就该褫夺他的功名利禄了。

人活一世,不就求功名利禄吗?

所以,王直一直在努力的适应新朝雅政。

而且他做的还不错,京察他请旨督办的。

九十五条的《宪纲事类》,是在王直的手中诞生的。

都察院、按察司、六科给事中等风宪言官犯九十五条,则从重处罚,比常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