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

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才勉强同意。

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干活认真,从不懈怠,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铁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

报社在县城的西面,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

同事说,这边交通方便,又靠近新开发区,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

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这边要找房子住,肯定会很费劲。

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烦,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

可惜,他绕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

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一点儿收获也没有。

尽管已经入秋,秋老虎的太阳却一点儿也不逊,晒得他脸皮微微痛。

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他将自行车推过去,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拿出铁水壶拧开,灌了好几口,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个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

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啃了几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着。

忽然,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1

他本能抬起头——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发丝微乱,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微微红了。

他惊讶挑眉,将口中的馒头咽下。

“你怎么来了?”

薛凌喘着气,笑呵呵解释“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离得太远,喊了你没听到。我是一路跑过来的。”

语罢,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

程天源见她跑得累,连忙将馒头搁下,拧开水壶给她。

“喝两口,歇一歇。”

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他猛然往回缩,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一边解释“刚才我喝过。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

八十年代初,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擦汗擦嘴用。

“不用了。”薛凌丝毫不在意,抢过他手中的水壶,大口喝了好几口。

程天源看着她吞咽的动作,暗自有些尴尬。

大城市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她一个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个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实在不行!

他不自在轻咳,开口打破别扭的尴尬。

“报社在前面那条街,刚才我绕过那边两趟。天气热,你怎么还出来?吃了吗?”

薛凌将水壶塞给他,一脸不好意思。

“天气这么热,你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还要大老远跑来帮我找房子,我怎么能躲里头凉快!我还没吃。”

程天源剑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挂在中天的太阳。

“都快十二点了吧。我先带你去找点儿吃的,还是咋地?”

“不用。”薛凌笑嘻嘻打开军色斜包,掏出仍热乎的铝餐盒,道“我们一块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她递了一个餐盒给他,自己打开一个,里头装着白米饭,还加了十几颗花生米在角落。

程天源打开另一个,发现是一个大鸡腿和两样青菜,还有五六颗炸小肉丸。

“挺丰盛的,普通饭堂肯定供应不了这么多”

薛凌笑答“是啊!我听同事说,报社只负责供应一餐,主任体恤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