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剑与玫瑰(1 / 3)

天狼王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不过在敦煌城与阳关之间的上千里距离来说,他也确实有些名号。

茫茫大漠,活跃着数十支大小规模不一的马匪,天狼王是其中之一,实力中上,拥有几百个手下。

毫无疑问,瘦子等人是天狼王丢在敦煌城中的点子,专门为他踩盘子的。

不过天狼王三个字,显然在这护卫街没有掀起什么波浪,毕竟在这里混饭吃的,被雇佣护卫商队的时候,没跟马匪打交道真的是屈指可数。

王之一字,自有他的分量,比如剑王,比如枪王。

但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天狼王,比如狮子王。

后者便是马匪头目的名号,所谓王者,皆为自封,何足道哉?

……

“明叔,这护卫街这么热闹,怎么我却从来没有来过?”

“小姐,这还不是因为老爷说这里鱼龙混杂,太过危险,嘱咐我们不让你来嘛。”

“明叔,他们为什么都站在街道两边呢?”

“因为他们是货物,如今卖的是自己,所以就把自己卖相弄得好看些,在街边两头售卖。”

“吖,还有自己卖自己的啊,真好玩!明叔,你说要是我站在街边,有没有人买我?”

“嘘…小姐,慎言!”

“哼,知道啦知道啦,明叔你就是跟我爹一模一样,不好玩!”

主仆二人的话语,没有任何人在意。

不过二人经过,总会有人的目光随着两人的背影追随一段时间,随后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

他们的动作,不是因为小姐的美貌惊为天人——虽然她容貌也确实称得上美貌动人。

但在这里的人,看中的绝对不是花容月貌的美色。

他们看上的,是小姐手中那把剑。

剑是凡品,如果是真正的剑士,还会对她的剑嗤之以鼻。

但她的剑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剑柄上,一颗晶莹的蓝宝石,闪耀着夺人的光彩。

剑鞘上,密密麻麻镶嵌着的宝石,更是令人忍不住想要拿出武器,将这把剑抢过来。

这把剑犹如一柄装饰用的礼仪剑,没有任何实战效果可言,但那些宝石,却足以用价值连城来形容。

但没人敢动。

因为这小姐的身份,是敦煌城城主的女儿。

且不说城主乱盟官方身份,也不说他那舞得虎虎生风的双锤,只说这小姐身边的老者,便已经让许多打这把剑主意的人身死魂消了。

老者背有些弯,看着有些风烛残年的味道,他背上有个布囊,敦煌城所有人都知道,布囊里是一把枪,一把夺命的枪。

据说老者是枪王的重臣,当年枪王败走那一战,他重伤垂死,拖着半死的身躯随着乱盟入了敦煌,若不是城主,他早已死在敦煌城连绵十几年的战乱之中。

他活下来后,便留在了城主身边。

小姐有些跳脱,喜欢在城中游玩,敦煌城中各个角落都有她的身影,每次她出现,老者都在她身边。

十年,从老者能挺直腰杆走路,到如今他弯腰前行,十年如一日。

小姐是敦煌本地人,母亲是中土大户人家,因为逃避战乱才入了敦煌,嫁给了当时只是敦煌富户的城主。

却也没想到战乱也跟随他们到了敦煌。

所以小姐小时候,都是战乱中度过。直到她六岁,战争停止,也幸好,在那个最记事的年纪,迎来了和平,所以小姐的记忆,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

小姐向往中土,因为母亲跟她说了许多中土的美景,江南水乡,北疆雪景,无一不让她心向神往。

听闻中土如今唯有剑士,所以小姐便喜欢练剑,城主找了个落魄剑士教她,小姐也很是学了几手。

嗯……足以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