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狂暴(3 / 4)

浸血之冠 小卒没过河 9525 字 2019-11-16

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穿戴上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半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半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骑士,才能拥有自己的骑士名号

但这种威力无穷的冲锋,高阶骑士在短时间内只能用一次。

不是骑兵只能冲锋一次,而是高阶骑士毕竟不是传奇,他们的势还不能凝化为近乎实质的领域,想要承载转化骑兵们冲锋的动能并非易事,需要仔细调节其中的种种环节。

文森的这一套秘银附魔重铠中具备的种种魔法技能,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被安德击碎了其中一个法阵,功能不再完整,这套附魔重铠功能最少下降了三成,所以狂风骑士文森才如此痛心疾首。

如果单单是修补铠甲所需的秘银,虽然昂贵还不至于让他这样失态。

六匹战马组成的骑士战阵还未接触到严阵以待的长枪阵列,狂风骑士文森的大剑就向前一指,骑士战阵一路冲锋裹挟的气流如同攻城巨锤,轰然爆发。

整整四排长枪兵化为漫天残肢飞舞,鲜血喷溅中,将一方天地染成血红

在这血红的天地中,狂风骑士文森一声怒吼,掌中大剑高举过头划出一个圆,随着刚才这惊天一击而崩散的势,在他的怒吼中,随着裂风大剑猛然回转虽然不能再次凝为一体,却可以化作漫天血色风刃席卷切割

每一道风刃中,都蕴含着一丝文森的狂风斗气,这一丝斗气既是风刃的核心,也是风刃的锋刃。

在裂风大剑自带法阵的引导压缩下,加上蕴含的一丝风系斗气,这些风刃威力绝不次于中阶风系魔法师施展的风刃法术,可是数量却千百倍于此。

如果没有身钢铠防护、也没有斗气外放抵御的话,一般战士刚接近文森方圆十米,就会被这风刃撕成碎片。

在如此可怕的力量面前,人数已经失去了意义。

在文森身后,五名骑士扈从差点连手里的骑枪都掉在地上。

一身身重铠覆盖之下,谁